我在中东当霸王
正文内容
血色婚礼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从来不属于鲜花。,裹着细密的黄沙,打在脸上生疼。但对于世代生活在卡兰山谷的贝都因人来说,这风是熟悉的,甚至带着几分亲切——它意味着雨季即将结束,羊群可以往更高的草场迁徙了。,眯着眼盯着远处正在搭建的帐篷。。,其实简陋得可怜。几块破旧的羊毛毡拼成的主帐,二十几只从部落各家凑出来的羊,还有一桶不知道转了几手、颜色已经发黑的椰枣酒。新郎是隔壁部落的一个小伙子,人老实,就是穷得叮当响,彩礼是两头骆驼和一把祖传的弯刀。“穷人的婚礼,**的祝福也要打折扣吗?”我心里闪过这个念头,随即摇了摇头,觉得自己想多了。,在这片土地上活了二十五年,见过的东西太多了。麦睿国的大兵来过,说是反恐;雅蕊国的战机来过,说是自卫;德拉伊耶酋长国的商人来过,说是做生意。来来去去,留下的只有弹坑和债条。,是这片该死的土地。,却也饿不死任何人。只要你有羊,有水,有枪,就能活下去。。-恩菲尔德**,我爷爷从英国人手里缴获的,传了三代,枪托上刻着三十七道痕迹——每一道代表一个被这把枪打死的人,有**,有野狼,也有入侵者。。,把枪背好,朝着山坡下走去。妹妹的婚礼,我这个当哥哥的不能缺席。,山谷里燃起了篝火。,男人们围坐一圈,抽着水烟,低声讨论着今年的羊绒价格又跌了三成;女人们帮着准备食物,偶尔发出几声尖细的笑声;孩子们在帐篷间追逐打闹,扬起一阵阵尘土。
莱拉穿着母亲留下的旧婚纱,坐在主帐里,脸上涂着劣质的胭脂,眼里却亮得惊人。
“哥,你过来。”她看见我,招手叫我。
我走过去,在妹妹身边坐下。
“阿姆跟我说了,你不同意这门婚事。”莱拉盯着我,语气里没有责怪,只有好奇。
我沉默了一会儿:“他太穷了。”
“咱们家也不富。”
“他是牧民,一辈子都是。”
“咱们家祖祖辈辈也都是。”
我转过头,看着妹妹的脸。在跳动的火光中,那张年轻的脸显得格外生动,像极了我死去的母亲。
“你不懂,”我说,“这几年不一样了。雅蕊国的人占了北边的水井,麦睿国的人在东边的山里建了**基地,连德拉伊耶的王室都开始往这边派兵。咱们这个地方,迟早要打仗。”
“那就打呗。”莱拉笑了笑,“你有枪,你怕什么?”
我张了张嘴,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我怕什么?
我怕的是,战争来了,枪挡不住。
“哥,”莱拉忽然抓住我的手,用力握了握,“我知道你担心我。但我和阿米尔说好了,等结了婚,我们就往南走,去波伊国的大城市,他在工地上干活,我给人帮佣。攒够了钱,就再也不回来了。”
“不回来了?”我一愣。
“嗯。”莱拉点点头,眼里有着年轻人特有的憧憬,“这破地方,除了沙子就是石头,有什么好留恋的?”
我沉默了。
我确实没什么好反驳的。这片土地,除了埋着我们的祖先,什么也给不了我们。
“好,”我最终说,“如果你们走,我送你们。”
远处,有人唱起了古老的歌谣。那是贝都因人婚礼上必唱的曲目,讲的是一个勇敢的骑士,为了心爱的姑娘,穿越沙漠,斩杀了巨蛇,最终赢得美人归。
我听了这歌听了二十五年,从来没觉得它有多好听。
但今天,我忽然觉得,这调子还挺顺耳的。
晚上九点十七分。
我记得这个时间,是因为我刚刚看了一眼父亲留下的那块破表——表盘上有一道裂痕,是十五年前一颗流弹擦过时留下的。
九点十七分,我正在啃一块烤得半生不熟的羊腿。
九点十八分,天空亮了一下。
九点十九分,声音才到。
那不是雷声。
雷声是轰隆隆滚过来的,有前奏,有余韵。但这个声音不是——它是尖锐的、撕裂的、像一万匹布同时被撕开的啸叫,然后是一声惊天动地的爆炸。
我被气浪掀翻,在地上滚了三圈,脑袋撞在一块石头上,眼前一片血红。
我趴在地上,抬起头。
我看见主帐没了。
那里只剩下一个巨大的坑,直径足足有五六米,深不见底。坑的边缘,几块烧焦的羊毛毡还在冒着烟。周围散落着一些东西——半只鞋,一只还在抽搐的手臂,一截烧得漆黑的帐篷杆。
“莱拉……”
我的嘴张了张,发不出声音。
我看见阿米尔趴在不远处,半个身子没了,眼睛还睁着,脸上还带着那种新婚之夜特有的、腼腆的笑。
我看见老族长跪在地上,双手捧着自己被炸飞的肠子,试图把它们塞回肚子里。
我看见一个女人抱着一个已经烧成焦炭的孩子,在尖声嚎叫,那声音不像是人能发出来的。
我看见天上的第二颗、第三颗光点,正在急速下坠。
然后是**颗、第五颗、第六颗……
爆炸声连成一片,大地剧烈颤抖,仿佛有巨人在用拳头砸着地面。我的耳朵里只剩下嗡嗡的蜂鸣声,眼前的一切都变成了慢动作——人被抛向空中,帐篷被撕成碎片,骆驼倒在血泊里抽搐。
我趴在地上,一动不动。
不是因为害怕。
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办。
二十五年了,我在这片土地上活了二十五年,挨过**,躲过轰炸,见过死人。但我从来没见过这个——一个部落,一百多号人,在三十秒内,变成碎肉和焦炭。
轰炸持续了大概五分钟。
对我来说,那五分钟比一辈子还长。
等爆炸声终于停止,我从地上爬起来,踉踉跄跄地往前走。脚下的土地滚烫,每一脚踩下去,都能感觉到热气透过鞋底钻进脚心。
我走到那个大坑前,站住了。
坑里什么都没有。
没有帐篷,没有羊,没有人。
只有一滩暗红色的液体,正在慢慢地渗进沙子里,被高温蒸发成一股股腥臭的蒸汽。
“莱拉……”
我跪了下来。
我想起妹妹刚才说的话:“这破地方,除了沙子就是石头,有什么好留恋的?”
是啊,有什么好留恋的?
但我妹妹的**,现在就在这沙子里,和这破地方融为一体了。
我趴在地上,开始用手刨。
指甲断了,指尖磨出了血,我不管。我只是一下一下地刨着,仿佛只要挖得足够深,就能把妹妹挖出来,就能把那一百多号人挖出来,就能把过去二十五年挖出来。
不知道刨了多久,我摸到了一个东西。
是那把祖传的弯刀。
阿米尔的彩礼,莱拉的聘礼。
刀鞘已经烧没了,刀刃上沾着黑乎乎的东西。我把它举到眼前看了看,然后紧紧攥在手里,攥得指节发白。
远处传来嗡嗡的声音。
是无人机。
雅蕊国的无人机,正在低空盘旋,机腹下的探照灯在地面上扫来扫去,似乎在确认轰炸效果,寻找可能的幸存者。
我抬起头,眯着眼看着那架无人机。
它飞得很低,很低,近到我甚至能看清机翼下挂载的**轮廓。它在炫耀,在巡视,在欣赏自己的杰作。
探照灯扫过一片废墟,扫过几具**,然后,扫向了我。
灯光刺眼,我下意识地抬手挡了一下。
无人机似乎发现了我,开始在空中盘旋,调整角度,似乎在确认——这是一个幸存者,还是一具会动的**?
我看着那架无人机,看着那个没有面孔的钢铁机器,看着那个在几千公里外某个空调房里、正盯着屏幕操纵摇杆的人。
那个人刚刚杀了我全家。
那个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杀了谁。
对他来说,屏幕上的只是一个光点,一个目标,一个“可疑人员”。按下按钮,光点消失,任务完成,下班回家,抱孩子,吃晚饭,看球赛。
我站起身。
我没有跑。
我站在那里,仰着头,盯着那架无人机。
我不知道对方能不能看清我的脸。
但我想让对方看见。
我想让那个人记住这张脸。
无人机盘旋了几圈,似乎犹豫了一下。然后,它调转方向,朝着远处飞去,消失在夜色中。
也许是电量不足,也许是觉得一个手无寸铁的人不值得浪费**,也许只是单纯地完成任务返航。
我不知道原因。
我只知道,那个人走了。
而我还活着。
我低下头,看着手里的弯刀,看着刀刃上那黑乎乎的东西——那是我妹妹的血,和我家人的骨灰混在一起的东西。
我把刀举到眼前,看了很久。
然后我转身,朝着山坡上走去。
那里,有一个老人在看着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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